威名成功代理第7142565号新闽榕图形商标撤销复审案
【案情介绍】
上海新闽融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生产销售南北干货、五谷杂粮、食糖、炒货、食品调料等包装加工业务的企业。其名下的“新闽融上干货”、“新闽融品五谷”品牌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,但在商标注册路上却非一帆风顺,经查询,有近乎相同商标“新闽榕及图形”(下称被复审商标)在先已注册,导致“新闽融”系列品牌申请受阻,遂委托我司对被申请商标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,在复审商标被商标局撤销后,对方不服,提起撤销复审,新闽融公司继续委托我司进行撤销复审答辩。【审查结果】
商标局审查认为,复审商标在撤销商品上未真实使用,故予以撤销;
商评委审查后认为,被申请人提供的使用证据仅能证明在谷类制品、糖上进行了使用,在蜂蜜、月饼、元宵等商品上未真实使用,予以撤销。(注意:保留的糖、谷类制品对新闽融公司的新闽融系列商标核心商品不构成障碍)【典型意义】
第一、商标局数据统计显示,中国每年的商标注册有近40%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,这是基本事实情况,而对于明显近似商标仅通过音、形、义、整体等论述不近似复审争取,大概率会失败,故对在先障碍商标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,将在先障碍商标撤掉,是在后申请人通常采取的手段,且实践中此方案结果较可观。
第二、实务中,有些商标有实际使用但却被撤掉,比如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不规范、证据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等,这种情况下即便有使用也会被撤掉。
第三、实务中,我们也有过明知对方没有使用但未被撤掉的案例,因为商标局对使用证据的审查是形式审查,较为宽松,有的商标注册人会提供造价证据未被识别,故而商标被保留,但实践中商标撤三失败后可以申请撤销复审,对证据进行质证,假证容易被甄别,且越到后面,审查会越发严格,假证会丧失生存的土壤。
第四、当前商标申请量大,好商标难以顺利注册,对于企业核心品牌,若因相同或明显近似在先而被驳回,不妨尝试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,为品牌确权创造便利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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